公告内容
本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依法对下列房产进行公开转让:天虹小区C8号184.31㎡住宅,转让底价为:93.89万元。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权证及变更过户手续等,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权证及变更过户手续。
在办理产权证及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受让方转让价款需一次性付款。
意向受让方必须对房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过户、腾退等相关事宜。
有意者请于2021年10月 21日下午5时前交纳50万元交易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特别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50万元缴纳到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提供完整报名资料。
二、受让方需认可由湖北永信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永信行估简字(2021)第01583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本次转让房产以现状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必须对房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资产移交等)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四、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转让方提供的产权证,若实际面积与本次公告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五、成功受让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协助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六、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与产权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3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七、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八、关于保证金的处置: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将直接从该交易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详见网址:
联系 人:龚攀
联系电话:1359773374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