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依法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
本次转让标的原湖北天源钢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经依法评估,本次转让价格475万元。
一、拟受让方报名需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
2、公司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有相关资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对拆除现场现状有清楚的认识,同时对由此产生的现场围护措施、扰民防护措施、渣土外运及处理可能涉及到得协调、审批许可等措施、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机械及劳动力投入情况等有针对性的说明,编制依据参照现状严格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执行。
二、施工要求
1、受让人应当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拆除作业。并将建筑地圾清运完毕:受让人擅自拆除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2、受让人自行承担盈亏风险,自行承担拆卸、运输、搬离等全过程安全风险。
3、未在转让资产清单内机器设备不可随便拆卸、运输、搬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人或行为人承担。
4、施工过程中,受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等,服从政府有关规定以及转让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的各项具保要求,并对本项目负全部责任。
5、因施工中房屋拆除所产生的各类可回收的废旧材料扫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应当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处理。
6、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后,受让人应及时提请转让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转让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验收不合格的。受让人应接转让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此外,如因此导致转让方损先的受让人应当全额赔偿。
7、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拆除费用。
8、受让人负责办理残值折除处置的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手续,并组织专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对标的物进行拆除处置;在施工过程中若需道路封闭,受让人自行负责协调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一切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在残值拆除处置过程中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好相邻建就的防护,严禁在道路上堆放任何拆除材料,严禁将拆除工作特包、分包。拆除完毕后,所有的残值由受让人自行处理并清理出施工现场。对残值拆除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施工机械设备的防护、行政处罚等一切行为和费用均由受让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项目期限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若超出时限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相应损失。
10、受让人要积极协调配合转让方按先急后缓原则进行拆除、运输、搬离、清场等
三、拟受让方需要对转让方签订《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华厦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华资报字【2021】第0844号 )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若与房屋建筑实物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和资产正常交割。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用于与委托方交割后资产限期拆卸、运输、搬离等)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拆除施工前,《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进行拆除施工。
5、实行封闭作业,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公告栏等告示牌。切实做好场内的安全措施,进行封闭施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拆除靠道路沿线的房屋时,必须在道路的原路面宽度以外搭建防护网,以保证拆房时废料不落在道路上,以保证道路的安全畅通。
7、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在转让方所规定的范围内做好拆除施工,不得超越拆除范围线,并做好周边保护工作。
8、参加本次拆除项目的从业人员自觉接受拆房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保证在开始拆除前为参加本次拆除项目的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工伤保险。
9、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有关抢险救援的器材。
10、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1、及时清理拆除施工现场拆卸的各种材料、构件,妥善处置有关建筑物的废渣,保证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杂物。
12、严格按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地接受业主单位或委托的代理人对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和管理。
13、如因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由受让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提交资料如有隐瞒伪造,自愿放弃保证金,同意转让方的相关责任追究。
15、转让方在审核过程中需要要求的其他材料。
有意者请于2021年 9 月 13 日下午5时前交纳人民币143万元保证金和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经转让方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受让资格。
四、交易服务费
受让人需一并承担转让方应支付武汉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保证金处置: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安全风险保证金,至施工结束并达到约定合格标准后,无息退还。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安全风险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59773374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