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将依法对一批废旧钢锭模41件及废旧铲车分开进行处置,废旧钢锭模约100吨,转让底价32万元,交易保证金10万元;废旧铲车挂牌底价3.048133万元,交易保证金1万元。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相当经济实力的自然人。
其他相关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黄石嘉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黄嘉信评字(2021)第014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若与设备实物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和资产正常交割。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物中废旧钢锭模41件是易损消耗件,评估报告中涉及废旧钢锭模吨位数据仅供参考,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和交易机构对实际重量不承担担保责任,任何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包含标的物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物。
四、若是协议转让则按挂牌底价成交;若发生网上竞价则以竞价结果成交;实物交接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实地过磅并记录,不足100吨按以上协议底价或竞价结果成交。超过100吨,以协议底价或竞价结果按100吨标准测算单价后,向转让方进行补足,超出部分补足价款由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代收后转付至转让方,同时计入最终成交价。
五、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钢锭模履约保证金10万元,资产搬离完毕后,应转让方要求退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物资产交割手续。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六、办理资产交割发生的相关税费和其他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七、受让人自行承担盈亏风险,自行承担拆卸、运输、搬离等全过程安全风险,并承担过磅费用。
八、未在转让资产清单内资产及机器设备不可随便拆卸、运输、搬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人或行为人承担。
九、受让人自行拆卸、运输、搬离,受让人在完成交割手续后5日内(完成交割手续后次日开始计算)完成受让资产的拆卸、运输、搬离等工作。
十、受让人要积极协调配合委托人按先急后缓原则进行拆除、运输、搬离等。
十一、保证金设定
保证事项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法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有意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5时前交纳相应标的金额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详见网址: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59773374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