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将依法对鄂A50C7U科雷傲小车转让,转让底价8.26万元。
该车2017年3月购置,已行驶10万公里。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其他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按要求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3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账户: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180900120100016499;开户行:湖北银行黄石开发区支行);
2、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所涉交易双方的税费由各自承担,涉及的保险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予以配合;(2)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本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5、受让方须同意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到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第51076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车辆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8、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行追责和索赔。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有意者请于2021年9月1日下午5时前交纳3万元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详见网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79777196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