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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11-0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暂行规则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暂行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产权转让中的网络竞价交易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国资产权[2008] 371号)和《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电子竞价暂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产权转让网络竞价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产权转让竞价交易活动以及本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第三条
2012
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3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2012
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12
11-06
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国资委文件  鄂国资规[2011]5号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出资企业: 《省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经湖北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省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省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2
11-06
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鄂国资产权[2009]394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国资委(国资办),各出资企业、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湖北省产权交易规则》(鄂国资产权[2005]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n
2012
11-06
关于建立全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鄂国资产权[2008]374号 关于建立全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国资委(局、办),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及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覆盖范围,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建立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是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关键环节。各级国资
2012
11-06
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鄂国资产权[2008]371号 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国有、集体产权和其他产权的有序流转和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国有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为产权交易活动提供场所、服务和咨询的交易机构及其会员(经纪公司、拍卖和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2
11-06
湖北省国有企业增资扩股进入产权市场择优选择投资者业务规则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鄂国资产权[2008]420号 湖北省国有企业增资扩股进入产权市场 择优选择投资者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企业增资扩股进入产权市场公开选择投资者的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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