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一、转让标的简况
| 标的名称 | 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199号9号楼101、201、301、401 | |||||
| 标的基本情况 | 房 屋 | 坐落位置 | 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199号 | |||
| 房产证号 | 201418706、201418707、201418708、201418709 | |||||
| 建筑面积 | 14713.27平方米 | 目前用途 | 工业厂房 | |||
| 附属设施 | 无 | |||||
| 使用年限 | 50年 | 已用年限 | 6年 | |||
| 土 地 | 坐落位置 | 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199号 | ||||
| 土地证号 | 大冶国用(2014)第0060048号、大冶国用(2014)第0060049号、大冶国用(2014)第0060050号、大冶国用(2014)第0060051号 | 土地面积 | 4186.92平方米 | |||
| 用 途 | 工业 | 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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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年限 | 2011年5月18日至2061年5月17日 | 已用年限 | 9年 | |||
| 规格型号 |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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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转让标的黄石金禾工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199号9号楼101(面积3717.13㎡,不动产权证号201418709)、201(面积3665.38㎡,不动产权证号201418708)、301(面积3665.38㎡,不动产权证号201418707)、401(面积3665.38㎡,不动产权证号201418706)于2014年11月24日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金山支行,并经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6日进行民事裁定后予以查封。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黄石金禾工贸有限公司和抵押权人附条件的书面同意。抵押权人同意黄石金禾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本次标的公开转让的前提条件是,委托人的成交价款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建行黄石黄金山支行的贷款本息等费用合计1403.6121万元后,配合转让方和受让方办理解封、解押及相关过户手续,若抵押权人的贷款本息未得到全部清偿,有权拒绝办理上述手续,且不对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199号9号楼101、201、301、401已经租赁,其中101、301、401租赁期限1-3年不等,201的租赁期限自2020年5月20日至2040年5月19日。本次交易不影响该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 信息发布期满 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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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总价:3447.319161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国有法人。 | ||
| 保 证 金 设 定 | 1、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2、交易保证金设定为1000万元。 3、交纳时间:公告期限内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支付金额及方式见“保证金设定”一栏)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及移交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本次资产转让是以转让标的现状转让(即该转让资产为查封、抵押状态)。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受让人已知悉,该转让资产的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抵押权人同意出让方黄石金禾工贸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的条件为:(1)受让方的成交价款需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贷款本息共计1403.6121万元;(2)抵押权人贷款本息得到全部清偿后,配合转让方和受让方办理解除查封和解除抵押等相关手续;(3)若交易过程中出现其他情形,导致抵押权人的贷款本息未得到全部清偿,抵押权人有权拒绝办理解除查封和解除抵押相关手续,抵押权仍然有效存在,且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向抵押权人主张任何权利。
4、意向受让方需提供在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5、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签署《非公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非公产权交易合同》当日内,受让方将1403.6121万元支付至建行指定账户(户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账号:42001608608050004010;),剩余交易价款于过户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公司指定账户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一次性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7、关于保证金的处置方式: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未签订《非公产权交易合同》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8、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6时前足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9、成交后,标的物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款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分别缴纳。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名称 | 黄石金禾工贸有限公司 | |||
| 基本情况 | 法 人 | |||
| 住 所 |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19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邱中明 | |||
| 注册资本 | 贰仟万圆整 | |||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先生 |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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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358129466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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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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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抵押权人确认函? | |||
	
四、资产转让公告发布时间及渠道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
	
发布网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797771966
地址: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成交公告
	2020年11月20日,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199号9号楼101、201、301、401工业房地产,通过协议方式由黄石市脉源通档案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447.319161万元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