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本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依法对南京路3号(原劳动路116号产权登记中心一、二楼)一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路3号(原劳动路116号产权登记中心一、二楼),一楼建面171.36㎡,层高6米;二楼建面1567.57㎡(其中不动产档案室暂时占用229.73㎡,该部分面积是否剔除,以实际为准,交付后方计算租金;租赁期为五年,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前三年每年扣减最后一个月,租金底价71.13万元/年。租赁期限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合同签约两年后,每合同年度重新对该房屋租金进行评估,作为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价格的基础,但不低于评估底价。
有意者请于2020年9月24日下午5时前交纳20万元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详见网址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597733741
交易特别说明
一、意向人需提供有效证照并交纳20万元保证金。前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在本公司公告的时间及地点查看标的,了解标的物状况,委托人及我公司提供资料仅供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今年疫情影响,租金浮动大,合同签约两年后重新对该房屋租金进行评估,作为第三年租金价格的基础,但不低于评估底价。
三、一旦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承诺遵守本公司所指定《房屋租赁合同》、《特别说明》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规定。
四、拟受让人成功受让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当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凭我公司开具的成交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条款附后)。
五、交易成交后我公司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余款转付至出租方,未成交的受让人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六、房屋的改装,不得破坏现有结构,确因经营需要需改造现有结构的,必须书面报告征得委托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接受由出租方物业对租赁房屋提供所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
七、租赁合同生效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对第三人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承租期限内如遇市政建设、需要对出租屋进行改造和拆迁,或遇重大自然灾害对出租屋所损毁,出租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人需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政府规定,承担完全责任。
九、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和第一季度度租金一次性支付完毕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具体参照租赁合同条款。 租赁期为三年,装修期为三个月,分三年扣减,即每年扣减一个月租金(签订合同后一个周期年内最后一个月免租金)。 水、电、物业费押金3万元。
十、标的物的移交 交易成交并付清全部款项,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方在标的物所在地按标的物实物现状移交。
十一、承租人所经营项目需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的,由承租人自行申请获得许可或审批。因承租人未获得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影响营业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二、受让人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如房屋结构),充分评估经营该标的物所需的消防安全条件。因消防安全条件影响承租人正常经营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三、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①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②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其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③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产权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被没收的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期公告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⑵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且签订《租赁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租金且签订《租赁合同》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