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租 公 告
本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依法对湖北理工学院校内部分门面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腾龙学生公寓内17家门面整体招租,招租总面积920.6㎡,年租金底价320133元,交易保证金30万元。以上门面租期三年,租金按年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意向承租人中标后,由承租人对原承租户进行清场,承租人在半年内要安排清场和装修,在学校未放假时,须提供必要的经营服务,原则上寒、暑假为承租人清场装修时间。
本次整体招租的门面经营范围:只能从事超市、美容、美发、美甲美妆、水果、蛋糕、药店、眼镜店、打字复印、汉堡、奶茶、照相、电脑维修及周边、小饰品、服装、鞋店、动漫周边、卤制品、花卉盆景店、干洗店、报刊、书店、小吃(不能有明火、不能有油烟、不能与食堂的项目冲突)业务经营。其中,超市、美发、药店、眼镜店、报刊和书店是必备经营项目。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相关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承租人在3年内有经营本次招租相关项目且超过1000㎡的商业运营管理经验,并提供合同、案例等相关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人应完全接受出租方对出租门面的规划要求(改造方案效果图、示意图附后),对承租商铺进行改造,装修费用不低于500元/㎡。
有意者请于2019年11月1日下午5时前交纳30万元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
详见网址
联系人:郑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 18872772220 1379777196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租赁权交易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租的标的为:腾龙学生公寓17家商业门面(招租面积920.6㎡)三年承租权。
二、意向承租人需提供有效证照和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前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三、意向承租人需在本公司公告期限内,实地查看标的,了解标的物状况,委托人及我公司提供资料仅供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人一旦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承诺遵守《租赁合同》(附后)、《特别说明》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规定。
五、本次标的以每年租金为计价单位,不以平方米为计价单位,标的面积大小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为租金总和,交易服务费按租金总和比例收取。
六、意向承租人应完全接受出租方对出租门面的规划要求,装修改造需按照出租方的装修效果图(示意图)提出改造方案,承租人在动工前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对承租商铺进行改造,装修费用不低于500元/㎡。待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应完全接受出租方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装修工程进行审计,若审计结果未达到改造方案要求,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应单方面对房屋的再次进行改造,确因经营需要需改造现有结构的,必须书面报告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改造报批手续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七、承租人需接受由出租方物业对租赁房屋提供所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
八、承租人的承租权不得转包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
九、承租期限内如遇市政建设、需要对出租屋进行改造和拆迁,或遇重大自然灾害对出租屋所损毁,出租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人需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政府规定,承担完全责任。
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租金按年支付,具体参照租赁合同条款。
十一、标的物的移交及清场
交易成交并付清全部款项,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方在标的物所在地按标的物实物现状移交,涉及清场的需受让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相关事宜,清场退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在清场过程中,如发生冲突、人员伤害,我公司与委托人概不负责。
十二、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3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①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②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其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③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产权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被没收的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⑴挂牌期公告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⑵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十三、受让人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如房屋结构),充分评估经营该标的物所需的消防安全条件。因消防安全条件影响承租人正常经营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申请人 已清楚以上相关特别事项,接受以上全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