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受黄石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依法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
本次转让标的为黄石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湖北省黄石市锅炉容器厂的部分资产。
转让标的参考价格为人民币42.39万元。
重大事项披露:本次转让资产为湖北省黄石市锅炉容器厂部分资产,其中包括机器设备、存货、固定资产、资质许可证;不包括现在正在使用的厂房和土地。
与转让方其他相关条款: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无商业欺诈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无影响此次受让的重大诉讼事项。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受让方需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原资质许可证变更需重新取证;如果需要在原址继续开展经营活动,必须与转让方重新签订厂房土地租赁合同。
有意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下午5时前交纳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其它交易方式:
a. 挂牌期满后,如果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b.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14—6360815 13797771966
本次公告刊登在2013年3月8日《湖北日报》。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