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公开转让黄石市顺佳四季花城的4处房地产和3处独立车库,详情如下:
资产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挂网底价(万元)(含税) |
结构 |
状态 |
顺佳四季花城3-31号 |
98.40 |
52.8990 |
钢混 |
闲置 |
顺佳四季花城3-29号 |
98.40 |
53.9490 |
钢混 |
闲置 |
顺佳四季花城3-18 |
98.40 |
53.9490 |
钢混 |
闲置 |
顺佳四季花城4-31 |
98.15 |
52.7625 |
钢混 |
闲置 |
顺佳四季花城4-16-1号 |
21.81 |
16.1385 |
钢混 |
闲置 |
顺佳四季花城3-61-5号 |
23.94 |
17.7135 |
钢混 |
闲置 |
顺佳四季花城3-61-8号 |
20.82 |
15.4035 |
钢混 |
闲置 |
楼栋整体均为钢混结构,总建筑楼层均为6层,其中3处待估住宅房地产位于3号楼3层、4层,1处待估住宅房地产位于4号楼4层,3处独立车库位于3号楼和4号楼架空层,目前待估范围内房地产和车库均处于闲置状态。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银行贷款支付剩余价款,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标的物价格的 20%)及产权交易费用,剩余交易价款由银行按银行按揭贷款的程序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银行办理贷款时间最长不能超过 60日),若银行核准后没有放贷的,受让方应自收到银行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价款。不采取银行贷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黄石产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3126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若与资产实物和数量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和资产正常交割。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转让方提出:
一、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物是以现状进行交易,任何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包含标的物瑕疵),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物。
二、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物资产交割手续。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三、(1)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交易产生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3)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须完成房屋的移交,自移交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水、电、气等开户(或过户) 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银行贷款支付剩余价款,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标的物价格的 20%)及产权交易费用,剩余交易价款由银行按银行按揭贷款的程序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银行办理贷款时间最长不能超过 60日),若银行核准后没有放贷的,受让方应自收到银行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价款。不采取银行贷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定
1、交易保证金设定为每个标的物1万元。
2、交纳时间:公告期限内。
3、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将直接从该交易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 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有意者请于2023年9月21日下午5时前交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和提交申请报名文件办理报名手续。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59773374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