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现将黄石港区桂花路20号1号楼 1-1-2603 室(景桂豪庭) 五年承租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租赁面积:135.92㎡,租期五年,租金底价为7438元/年,履约保证金为1500元,租金按年支付,装修期一个月。此项目交易保证金为2300元 ,此房屋只能用于住宅,不能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承租方若违反此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租赁权,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此次项目报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包含标的物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物。
二、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黄石市房天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房产租赁出具的评估报告“黄房天估咨字 (2023)第 A040125 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租赁房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三、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租赁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房屋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相关经济赔偿和补偿。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需提供有效证照并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前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在本公司公告的时间及地点查看标的,了解标的物状况,委托人及我公司提供资料仅供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一旦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承诺遵守本公司所指定《房屋租赁合同》、《特别说明》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规定。
四、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以告知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为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交易成交后我公司将直接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余款转付至出租方抵作首次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押金),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六、成交后,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工作,若在3个工作日内因承租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合同签订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取标准按每日租金计算),若承租方原因未能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重新组织交易。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对该标的再进行公开招租。再行公开招租时,成交价(这里指“租期内租金总价”)低于首次成交价时,原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原承租方亦须承担出租方在房屋闲置期间所受的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计算标准按本次公开招租成交的日租金标准予以确定。
七、房屋的改装,不得破坏现有结构,确因需要改造现有结构的,必须书面报告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接受由出租方物业对租赁房屋提供所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
八、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在经得出租方同意,且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之前提条件下,装饰装修必须无偿无条件移交出租方。
九、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对第三人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十、承租期限内如遇市政建设、需要对出租屋进行改造和拆迁,或遇重大自然灾害对出租屋所损毁,出租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方需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政府规定,承担完全责任。
十一、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为1500元,租金按年收取,自租金起算之日,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12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当于此1个年度租期到期前 10 个工作日内缴纳下一期1个年度的租金,依此类推,直到合同期满。
十二、出租方要求
1、承租方需保持租赁房租现状,不得破坏现有结构。
2、若承租户在租赁期内出现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三、此房屋只能用于住宅,不能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承租方若违反此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租赁权,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四、承租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十五、保证金的处置:①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②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其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③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人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产权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被没收的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期公告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面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⑵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且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且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有意者请于2023年6月1日下午5时前交纳2300元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59773374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