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依法对东楚百花园部分商铺共5档,合计面积419.04㎡进行公开招租,租期三年。详细如下:
东楚百花园商铺13#、14#、15#、16#、17#共5档,合计419.04㎡三年承租权。
1、13#,面积83.45㎡,2(1-2)层,年租金底价23676元,交易保证金5万元。
2、14#,面积83.45㎡,2(1-2)层,年租金底价23676元,交易保证金5万元。
3、15#,面积83.45㎡,2(1-2)层,年租金底价23676元,交易保证金5万元。
4、16#,面积83.45㎡,2(1-2)层,年租金底价23676元,交易保证金5万元。
5、17#,面积85.24㎡,2(1-2)层,年租金底价24204元,交易保证金5万元。
以上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类项目。所有标的商铺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履约保证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成交月租金)。
特别说明
一、意向人需提供有效证照并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代付。前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在本公司公告的时间及地点查看标的,了解标的物状况,出租方及我公司提供资料仅供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一旦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承诺遵守本公司所指定《商铺租赁合同》、《特别说明》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规定。
四、意向受让人成功受让后,须在次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当日交纳交易服务费,或者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退还。凭我公司开具的《成交确认书》,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条款附后),《商铺租赁合同》签订前将租金及押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五、未成交意向受让人的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六、房屋的改装,不得破坏现有结构,确因经营需要需改造现有结构的,必须书面报告征得委托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接受由出租方物业对租赁房屋提供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涉及承租人水电开户、安表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租赁合同生效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对第三人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承租期限内如遇市政建设、需要对出租屋进行改造和拆迁,或遇重大自然灾害对出租房屋损毁,出租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人需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政府规定,承担完全责任。
九、违约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履约保证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成交月租金)。具体参照租赁合同条款。
十、标的物的移交
交易成交并付清全部款项,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出租方在标的物所在地按标的物实物现状移交。
十一、承租人所经营项目需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的,由承租人自行申请获得许可或审批。因承租人未获得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影响营业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二、意向承租人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如房屋结构),充分评估经营该标的物所需的消防安全条件。因消防安全条件影响承租人正常经营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有意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下午5时前交纳相应数额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保证金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1809 0012 0100 0164 99
开户行:湖北银行黄石开发区支行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14-6360821 13972779973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