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将依法对别克君越2011款小型轿车进行公开转让。车辆型号:鄂B09691别克牌SGM7243ATA,发动机号:113470250,车架号:LSGGF53W2BH315790,登记时间:2012年01月13日。表显公里数:23.8 万公里。转让底价为:32000元,交易保证金9600元。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一、过户前的车辆违章信息由转让方负责消除。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四、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本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5)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黄石市鸿运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黄鸿评字号2021265号、黄鸿评字号2021266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七、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八、交易保证金设定为:9600元。
九、保证金处置方式: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有意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5时前交纳9600元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59773374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