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省财政厅向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省直各金融企业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全省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产权交易定点机构的通知》(鄂财金发[2020]5号),确定我所为唯一从事全省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产权交易定点机构。 同时,我所作为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湖北省唯一定点机构、湖北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唯一定点机构,将严格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54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9]130号)的要求,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信息资源优势和资源配置功能,助推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发展,使产权交易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