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大冶湖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冶湖渔业资源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为原则,实施禁渔期,对大冶湖定期实施限额捕捞。为体现“三公”原则,大冶湖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决定2018年大冶湖冬季捕捞项目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实施。
该项目涉及群体复杂,涉及相关利益群体众多,捕捞项目存在众多风险。为顺利实施该项目,黄石公司与委托方通过对项目的具体分析,制定了实施路径及时间安排,同时委托第三方制定《大冶湖2018年冬季捕捞方案》、《大冶湖2018年冬季捕捞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对是否可能出现群众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达到先期预防,先期介入;对参与大冶湖2018年冬季捕捞意向受让方要求由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推荐,竞买方必须是以原有围栏养殖涉湖县(市、区)村民为主体依法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或公司,从事雇佣捕捞作业人员优先考虑原围栏养殖涉湖村村民,以带动周边渔民增收、促进社会稳定。
经过黄石公司与委托方的共同努力,项目得以顺利实施。2018年10月10日,大冶湖2018年冬季捕捞项目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竞拍,起拍价1277.88万元,12家意向竞买人经过79轮次竞价,最终以3407.88万元成交,比起拍价增值166.67﹪。该项目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