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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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B2021DF103967 | 监测编号 | GR2021HB1001924 |
项目名称 | 鄂B35955江铃牌普通货车 | 转让底价 | 2.100000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6-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7-01 |
标的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机动车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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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正在运行 | ||
机动车品牌 | 江铃 | 原车牌号码 | 鄂B35955 |
车架号 | 登记日期 | 2013-07-15 | |
购置日期 | 颜色 | ||
使用年限 | 数量 | ||
排量 | 2.8T | 排档 | 手动 |
行驶公里数 | 年检至 | ||
交强险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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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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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6-1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九洲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黄鸿评字号2021106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车辆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若与车辆实物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和资产正常交割。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物是以现状进行交易,任何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包含标的物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物。(2)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物资产交割手续。(3)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办理资产交割发生的相关税费和其他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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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相当经济实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1809 0012 0100 0164 99 开户行:湖北银行黄石开发区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将直接从该交易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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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黄石鑫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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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黄石市鸿运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黄石市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06-17 |
评估基准日 | 2021-05-27 |
评估报告文号 | 黄鸿评字号2021106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100000 |
账面净值(万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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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8872772220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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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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