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本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依法对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花南路以东科技创新中心酒店式公寓1-2、6-12层进行公开招租,租赁标的建筑面积约10463㎡,年租金220万元,租期十年,报名/履约保证金36万元。
免租36个月(含装修期)。免租期届满日至当年年末的租金在免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第二年起按照季度支付租金,季度租金在每季度首月的15日前支付。
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免缴租金;签订租赁合同第4年起开始缴纳租金。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承租方或其代表品牌具有酒店经营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人应以书面文件形式承诺近三年内无任何行贿、犯罪、无不良履约行为;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不诚信名单。
其它信息:
酒店一消、二消、电梯、砌墙、基础水电、空调及供热设备的费用以及公共区域(包括每层走道、电梯厅、一楼大堂)的精装修由招租方负责。因招租方施工导致交付给承租方装修的时间延期的,起租时间相应延后。
酒店内物业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与风险,酒店外物业费用,按照前三年免缴,后七年每年6万元/年进行缴纳。
有意者请于2021年5月7日下午5时前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并签订相关申请文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黄石市杭州西路206号华迅大厦9楼(杭州公馆)
详见网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872772220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人需提供有效证照并交纳36万元保证金。前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在本公司公告的时间及地点查看标的,了解标的物状况,委托人及我公司提供资料仅供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一旦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承诺遵守本公司所指定《房屋租赁合同》、《特别说明》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规定。
四、拟受让人成功受让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当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凭我公司开具的成交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条款附后)。
五、交易成交后我公司将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余款转付至出租方作为首次需支付租金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的受让人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六、房屋的改装,不得破坏现有结构,确因经营需要需改造现有结构的,必须书面报告征得委托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七、租赁合同生效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对第三人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承租期限内如遇市政建设、需要对出租屋进行改造和拆迁,或遇重大自然灾害对出租屋所损毁,出租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人需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政府规定,承担完全责任。
九、违约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36万元,具体参照租赁合同条款。
免租36个月(含装修期)。免租期届满日至当年年末的租金在免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第二年起按照季度支付租金,季度租金在每季度首月的15日前支付。
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承租方装修期免缴租金;签订租赁合同第4年起开始缴纳租金。
十、酒店装修成本
根据前期市场调研估算,酒店式公寓装修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
十一、标的物的移交
交易成交并付清全部款项,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方在标的物所在地按标的物实物现状移交。
十二、承租人所经营项目需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的,由承租人自行申请获得许可或审批。因承租人未获得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影响营业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三、受让人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如房屋结构),充分评估经营该标的物所需的消防安全条件。因消防安全条件影响承租人正常经营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四、附加条件:
(1)工程施工:装修单位由承租方依法合规选定并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义务,装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黄石关于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基础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银行按月代发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装修期间内发生违约、欠薪事件的,承租方限期一个月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招租方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招租方所有,欠薪等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装修周期:承租方应保证签订承租合同5个月内完成硬件设施装修,如未完成装修,如拖延装修周期超过30个日历天的,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招租方所有。如拖延装修周期未超过30个日历天的,承租方应同时缴纳10000元/日的违约金。
(3)装修质量:承租方应保证装修档次与质量,未按出租方确定的装修方案实施或招租方经审定的实际装饰装修投资未超过2000万元或质量不达标的,承租方限期一个月内整改,整改后实际装饰装修投资仍低于1800万元的,出租方可解除合同,招租方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招租方所有;整改后实际装饰装修投资高于1800万元低于2000万元的,免租期改为1年。(“装饰装修”范围指吊顶、墙体、地面装饰、木作造型、油漆、水电线路、空调管路通风管路、弱电线路、防水、灯具洁具、家具家电等经招租方确认的实施方案内容)。已装饰装修部分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允许拆除和移出;大件设备设施、家具家电由出租方登记备案,出租方定期检查,未经出租方同意发现缺漏的,由承租方补齐限期整改,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
(4)酒店经营:承租方应保证酒店处于正常经营,如酒店在未告知出租方并获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暂停经营的,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延期交付租金的,如拖延交付租金超过60个日历天的,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并索赔损失。如拖延交付租金未超过60个日历天的,承租方应补齐租金,同时支付3000元/日的违约金。
(5)酒店品牌:承租方未将该建筑作为酒店使用或酒店品牌未经出租方确定并书面同意擅自引入的,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招租方所有,并索赔损失。
(6)翻新改造: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合同签订后7年内保证对承租部分进行一次大规模翻新改造,投入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否则招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原先免租期免租金额(220万元*3年=660万元)应补偿给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应单方面对该栋房产进行再次改造,确因经营需要需改造结构、装修的,必须书面经得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招租方所有,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改造报批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因运营需要翻新、装修的部分报招租方同意后实施。
(7)其它违约: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发生合同约定的其它违约事项的,出租方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属招租方所有,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需接受出租方物业对其园区公摊部分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并按照市场行情缴纳物业费用。
(9)本次招租标的以年租金为计价单位,不以平方米为计价单位,整栋建筑面积大小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出租方确保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出入不超过5%。
(10)10年租赁期满后,在拍租过程中,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承租方当年续租年租金不应少于出租方委派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值。
十五、房屋现状
(1)免费提供房屋门前门后停车位,并提供每年1万张地下停车券给承租方。
(2)现状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