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相关部门委托,我公司将依法对黄石港区桂花路20号1号楼1-1-2603住宅房产进行公开转让。
该房产位于黄石港区桂花路20号1号楼1-1-2603,建筑面积135.92平方米,不动产证号:鄂(2020)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12989号,转让参考价85.6296万元,交易保证金20万元。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有意者请于2020年 8月18日17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具体详见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0714—6360815 1359773374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鸿房估字(2020)第527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若成交,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3)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8、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的移交。资产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