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我公司将依法对21台车辆下列进行公开转让, 其中20台重型罐车参考价格分别为鄂B32555,8.56万元;鄂B32533,7.88万元;鄂B32528,7.21万元;鄂B32567,9.01万元;鄂B32515,8.56万元;鄂B32433,7.88万元;鄂B32585,8.11万元;鄂B32595,8.56万元;鄂B32465,8.56万元;鄂B32591,7.43万元;鄂B32511,7.88万元;鄂B32516,7.21万元;鄂B32598,8.11万元;鄂B32609,11.93万元;鄂B32629,11.93万元;鄂B32556,6.31万元;鄂B32586,7.66万元;鄂B32559,8.56万元;鄂B32600,7.88万元;鄂B32558,8.11万元。鄂B8Z338标志3008小车,9.29万元。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次转让标的必须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相关手续受让方自行办理(包括保险及年检等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3)受让方需要异地过户或者年检,应自行托运,并符合相关道路托运要求,转让方不承当相应责任;(4)双方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车辆交割手续,车辆交割前所涉违章由转让方负责处理,交割后产生的违章由受让方处理;(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有意者请于2017年11月2日下午4时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台办理报名手续。
具体详见: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14—6360815 1379777196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