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涉讼资产拍卖公告
(第二次)
受委托,定于 2016 年 4 月13 日10 时(延时报价周期除外),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大厅(网址:http://jjdt.ovupre.com/hall/)进行公开网络拍卖。
一、 拍卖标的:
位于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31号咸银大厦17层(1101号、1102号、1103号、1104号)四套住宅房屋所有权,该住宅房屋分为139.41平方米和118.35平方米两种户型,参考均价:2400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2万元/套,履约保证金2万元/套(详情请见《拍品目录》)。
二、除法律法规和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有意竞买人携有效证件在公告期内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17时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
五、本标的按现状拍卖,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委托法院及拍卖人不能保证本标的不存在《竞买须知》说明以外的其他瑕疵。委托法院及拍卖人对所有瑕疵概不承担担保责任,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和判断。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详情请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14-63669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先生 13707236821 孙先生 18007239969
竞买人登记地址:黄石市湖滨大道1236号三楼
黄石市信达拍卖有限公司
黄石市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
根据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现因案外人对上述拍卖标的提出了执行异议,故暂停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6年4月12日